為進一步鞏固脫貧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,更好推動“萬企興萬村”行動,市委組織部、市委統戰部、鄉村振興局、民營經濟發展局、市工商聯聯合印發了《關于選聘民營企業家到村任職的實施方案》。
市工商聯通過走訪、調研等形式積極宣傳,希望民營企業家把到村任職與“萬企興萬村”行動相結合,深入推進行動開展,為鄉村振興獻計出力。
截止目前,共選聘173名優秀本土民營企業家到村任“名譽村書記”或“發展顧問”,已全部到崗。
以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、中心村和脫貧村為重點,通過分類確定一批政治上過得硬、發展上有實力、公益上有熱情,能擔當、會經營、愿奉獻的民營企業家到村任職,實現“1村1企1能人”,著力解決村級經濟發展有想法沒招法、有思路沒門路等問題,全面推動鄉村發展提速。
鄉村振興“名譽村書記”或“發展顧問”根據村級需要、群眾期盼,結合自身實際每年至少為村辦理1至2件實事、好事,每年到村開展工作4次以上,每年至少為村級發展提出2條以上合理化建議,不占村“兩委”職數、不參與村內重大事項決策、不領取工資報酬。首期結對和任職時間為2年,聘任期間主要發揮他們人脈廣、門路多、觀念新等優勢,幫助任職村理清發展思路、推動產業升級、加強人才培育、提升治理效能、壯大集體經濟,努力探索出一條發展共謀、合作共贏、利益共享的村企深度有效合作之路,凝聚起推動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。